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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中职院校排名表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今天天天高考网小编整理了联办中职院校排名表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西华大学技术监督学院的名师风采

周志明,男,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高级会员,四川省教育厅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长期从事温度计量、电气测量等课程教学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编中国计量出版社发行教材《电器产品质量检验》及《常用电测仪器仪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技术工人考核培训大纲》。
万虹,男,毕业于四川省教育学院,本科,高级讲师。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质量技术监督学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连续五年被聘为四川省中专校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和学科组长。先后担任中专和大专《技术物理》、《质量计量》、《电工电子技术》和《大学物理》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先后二十多次分别获省、市、局、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连续多年教学质量A等。多篇学术著作分别在中国计量出版社、《四川教育学院学报》、《技术监督教学与研究》等刊物发表和出版。参编乐山市中专物理学会中专能力测试教材和校内中专函授专业课教材等。
熊伟,男,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高级讲师。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质量检验部主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成员。2003年曾下派凉山州冕宁县担任县长助理。担任食品和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专业理论、实践教学多年。在班级管理工作中,一直致力于将对学生的培养要求变为学生的内在行为,成效显著。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参编有《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中专)、《化工产品质量检验》(高校)、《分析化学》(高校)等教材。
范跃,女,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担任《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化学产品质量检验》等多门专业课及基础课的教学工作30余年,主持食化质检教研室工作多年,同时担任全国首批职业资格技能考评员。专业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多次被学校评为教学质量A等和“优秀教师”。主编由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的《分析化学》和《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两本教材,参编学校多门课程的教材及教学大纲。
邓鹏飚,男,毕业于燕山大学,本科,高级讲师。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机电检测部主任。先后担任《仪器零件》、《公差与配合》、《电工学》、《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数字测量仪表》、《电力与拖动技术》、《机械设备维护与维修》等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和“三德先进个人”。参编由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的《数字显示测量仪表》,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文章一篇,在校内学术征文比赛中两次获得二等奖。2008年获得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考评员资格。
杨平,男,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高级讲师。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实验实训部主任,省重点专业带头人,检测技术类职业工种考评员,参与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考评若干次。担任《力学测量技术》、《自动控制》、《建筑质检》、《质量管理》、《机电技术》、《水泥生产技术》等多门课程教学工作。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和“创新人才”。先后在《太原理工大学学报》、《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校内发表论文数篇。参编高职教材《力学计量》,主持和参与校级教改课题4项。
徐学军,男,数学高级讲师,1986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数学系,现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党委委员、教育科学研究处处长。从教以来长期承担学校高职、中职数学类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工作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在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活动中获得多次优秀,数次获得学校教师技能竞赛奖励,参加编写的高职院校教材《高等数学》(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质量统计技术》(中国计量出版社)在全国发行,多次在年度考核中被学校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陶泽蓉,女,物理高级讲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物理系,2001年在中国计量学院全日制继续培训学习,现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学生处副处长,负责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从教以来长期承担学校高职、中职物理、电工、电子、数字电路、压力计量、流量计量、计量管理、质量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等十多门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教学,工作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在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活动中获得多次A等;连续担任十三年班主任工作,在全校任何形式或活动中都表现十分突出,多次评选为优秀班级,学生管理能力得到了锻炼与提高,之后从事了三年实验室管理,人员、物品管理有序,实践性教学活动效率大大提高。撰写论文“习题课教学培养学生能力”在西南大学《物理教学探讨》2004年发表,论文“课堂教学效率”在乐山师院学报发表,并多次在年度考核中被学校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座右铭:天道酬勤,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廖艳,女,1970年生,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高级讲师。主要从事热电方向的计量测试专业相关课程教学,以及班主任工作。
在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认真负责。多次获得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荣誉。04年评为学校的骨干教师, 08年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比赛及教改活动,获奖情况:两届教学优质课竞赛的二等奖; 第七届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探讨会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2006年度德育工作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教学之余,笔耕不缀,,在校刊和省级刊物《当代职校生》和国家级刊物《现代教育报》发表多篇文章。
座右铭:天道酬勤。个人爱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罗时淼,男,1983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现西华大学)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工学学士,高级讲师。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
在工厂期间,有十四年机械设计、制造、标准化和设备管理的经验,任技术科长。1997年我参与研制的MC-60陶瓷压砖机获峨眉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现主要从事《机械产品质量检验》、《机械制造工艺学》、《传感器》课程教学。我牢记大学老师魏福基对我的要求:“在教学工作中要做到一丝不苟”,争做学生的榜样。
参编高等学校教材《机械产品质量检验》、《传感器》;论文《班主任工作探索》2001年川南中专学生工作会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担任班主任9年,理化981班2001年获“乐山市先进班集体”称号。
在工厂里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学校,三次评为优秀教师,三次优秀班主任。
唐雁翎,毕业于四川大学,本科,高级讲师。先后担任大专、中专班主任工作十多年。先后承担《应用电工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路》、《电力拖动》、《电工装配》等大、中专课程。主持机电产品质检教研室工作多年。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后通过国家高级电工技能考试和国家高级电磁计量检定工考试,并获得相应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教师。先后三篇学术文章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在学校《技术监督教学与研究》发表。独立编著《电工电子》中专函授教材。
骆权如,男,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担任《误差理论与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压力计量》、《容量与密度计量》、《物理》、《压力容器技术与安全》、《数学》等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工作20多年,多次被学校评为教学质量A等和“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在《计量与测试技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两篇,在校刊上发表文章多篇。2008年获得压力与真空考评员资格。
程军,男,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公共综合部主任,四川省教育厅中等专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工作以来一致从事中专,高职思想品德课和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和班主任管理工作。多次评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两篇,在校级刊物发表论文数篇。主持参与教改课题一项。
谢登平,男,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从1981年起从事教师工作至今,教授的课程有《基础数学》《应用数学》、《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数理统计》、《高等数学》、《抽样检验技术》。多年从事高考辅导和质量工程师考前培训的教学工作,多次为学校取得荣誉,在学生中赢得良好口碑。多次被学校评为教学质量A等,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多篇学术论文在《技术监督教学与研究》等刊物发表,参编中国计量出版社发行教材《抽样检验技术》。
近几年的突出教学成绩有:
2004年所教学的班级为学校取得了2004年西华大学下属八所二级学院的专升本考试录取排名第一名。2005年获四川省质量技术都督学校第三届教师优质课竞赛一等奖。2006年所培训考生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率达67.5%,比全省平均合格率高出30多个百分点。
徐安国,男,毕业于西南大学,大学本科,理学学士,高级讲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0多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长期担任教研组长,多次被学校评为 “先进教师” 和“优秀班主任” ,获学校《电子课件》比赛二等奖(无一等奖)。长期担任《高中物理》、《大学物理》、《技术物理》、《电工学》、《电工与电子技术》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参编的书《数理化重点知识与考试》、《高中物理疑难解析》,分别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和四川出版集团出版发行。在《技术监督教学与研究》上发表了多篇文章,编写有多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徐军,男,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西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现任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数理教研室主任,参加工作20多年来,先后担任中专和高职教育《高等数学》、《应用数学基础》、《数学》和《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曾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乐山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年十佳”光荣称号。曾多年被学校评为教学质量A等(优秀)。参编了由西南交大出版社发行的《高等数学》教材。
瞿艾媛,女,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高级讲师。参加工作20多年来先后担任过高中,中专和高职的英语教学工作和班主任管理工作,教育教学能力强,效果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了《高职外语教学中教师激励策略的应用》,《如何从传统教学模式向任务性教学模式转换》等文章,在校级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
游桂先,女,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深受学生好评,多次被学校评为教学质量A等、“先进教师” 、“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 , 获“优秀教案”奖。长期担任《高中数学》、《高等数学》、《应用数学》、《经济数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参编的书《高中数学疑难解析》由四川出版集团出版发行,在《技术监督教学与研究》上发表了多篇论文,编写了《应用数学》课程的教学大纲。
游敏,女,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高级讲师。担任《语文》、《应用文写作》、《市场营销》、《青春期心理健康》等多门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先后获“学校首届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优秀教师”、“青年岗位能手”、“庆祝建国60周年演讲比赛一等奖”等光荣称号。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四篇,在校内教育教学改革征文中多次一、二等获奖。
张燕,女,毕业于四川师范学院外语系,本科,高级讲师。担任中职《英语》、《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教学工作多年,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在班级管理工作中,一直致力于以学生为本,爱和严相结合,成效显著。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先后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2篇,校内发表论文数篇。参编高职《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西华大学各联办校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大纲。
李松涛,男,大学本科,毕业于四川轻化工学院发酵工程产品质量检验专业,高级讲师,四川省质量协会会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成员。
现任教于质量检验系,“食化专业(中专)课程改革”课题组重要成员,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自从教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直潜心于食化专业专业技能课程教学与研究,所教课程有:“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食品工艺学”、“食品质量检验”、“分析化学”、“基础化学”等,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数次被评为优秀级(A等),并被评为2001年度学校优秀教师,同时还被学校评为“骨干教师”。2005年曾参加由中国计量出版社主办的全国高校面向21世纪教材编审会议,并于2006年作为学校省级重点专业骨干教师,参加了在四川省教育学院举办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并被评为优秀学员。主编有全国发行的教材《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中国计量出版社),参编教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中国计量出版社)等。
倪福莲,女,大学本科,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化学高级讲师,现任质量检验系教学负责人,“食化专业(中专)课程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成员。
自从教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直潜心于食化专业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研究,所教课程有“食品质量检验”、“仪器分析”、“分析化学”、“基础化学”等,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多次被评为优秀级(A等),数次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师及优秀班主任。同时还被学校评为“青年岗位能手”、“骨干教师”。2007年作为学校省级重点专业骨干教师,参加了在湖北工业大学举办的国家级中职骨干教师培训,并被评为优秀学员。主编全国发行教材《食品质量检验实验》(中国计量出版社),参编教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分析化学》(中国计量出版社)等。
万茂君,男,大学本科,高级讲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成员;四川省地质学会会员。所教过课程主要有:“质量管理”、“珠宝玉器首饰检验和加工”、“贵金属首饰检验和加工”、“普通地质学”、“商品学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理化计量”等,期间担任8年班主任工作。在教学工作中多次被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称号;教学质量多次获得A等,特别是在“质量管理”课程的教学工作中结合国家“质量工程师资格证”考试,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初级质量工程师。在从事地质探矿科研、工程施工等工作期间,参加了原地矿部和四川省地矿局组织的十余项科研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主研人员和课题负责人,这些项目多数获得原地矿部重大科技成果奖,工作中多次获得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并在国家的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和译文10余篇。
张剑平,男,毕业于中北大学化学工程系,本科,高级讲师,理化检验工种职业资格考评员。担任《分析化学》、《化工原理》、《化工工艺学》、《化工产品质量检验》、《化工测量及仪表》、《物理化学》、《仪器分析》等多门专业及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多年。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好评。在从事教育工作之前曾在工业企业长期从事科研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先后担任新产品开发部主任及理化室主任、计量科长之职,1994年获得国家兵器工业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校内发表论文多篇,参编由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的《仪器分析》、《化工产品质量检验》、《分析化学》等三门高等学校教材。

2023年淮安市淮阴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6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3日09:00–2月16日16:00。
【友情提醒】2月15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阴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一经完成缴费不予退费。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淮阴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公告要求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18:00–20: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照片上传、笔试费用缴纳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17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教育体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4936311。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查询: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淮阴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

其他信息:

被誉为黄河流域“黄埔军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学校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在赞比亚成立了大禹学院,培养当地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启学校海外办学新纪元,是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首家海外分校。与28个国家和地区的55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美国西北密歇根学院开办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累计招收培养19个国家和地区留学生305人。更是在相关的中外合办教学组织机构中担任重要角色。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99人】 - ...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点击“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1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22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ntce.neea.edu.cn )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岗位代码311001)、美术(岗位代码313001)岗位的教师,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

报考中职数控技术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8001)、中职电气安装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9001)、中职汽车检测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30001)模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入口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2019河南高职单招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 -...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决定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职单招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者。
2.符合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考生数据下载后,高校应将外省户籍考生的详细信息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查,凡不符合中职跨省招生政策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
(二)招生院校
安排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等87所高校(详见附件1)开展高职单招。考生可通过高校名称右侧注明的联系方式,或扫描附件1下方备注栏内的二维码,了解高校单招信息,防止因其它途径的信息不实导致考生权益受到损害。其他高校未经批准不得在省内、外开展单独招生。
对办学(含合作办学)、招生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隐患而未妥善解决或整改不到位者,实施限制招生或退出机制。
(三)招生专业
在本通知的规定和本校开设专业范围内,由高校自主确定单招专业。对“一带一路”和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紧缺人才的相关专业以及技术技能含量高的专业,高校应优先安排。支持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国内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开展本科后高级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报名工作由省招办专题安排。拟安排单招的专业务必于2月25日前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 http://zsjhsb.haedu.gov.cn/ )”报送。审核通过的专业方可安排招生。
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单招。
(四)招生计划
1.高等职业院校按照“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要求,在本校专科招生总计划内自主安排单招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单招计划不足者不再增加计划,生源不足而未完成计划者可调至统一高考时执行。
2.本科高校按照不超过其2018年本校专科单招计划数的80%安排的单招计划,逐步减少普通本科高校参加高职单招的计划。
3.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命题、考试
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校考管理等工作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全省高职单招统一安排在3月31日(星期日)进行。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之外开设考场,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组织考试。
1.“文化知识”考试。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原则上应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部分科目成绩,其他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省招办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科学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并报省招生委员会备案。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从2020年起,凡未按照要求对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高校,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的单招资格。
为利于军队对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评价,“文化知识”和 “职业技能”的考试总分设计,原则上应使单招录取的考生分数区间与本校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分数区间保持大体相当。最高分数一般不应超过我省2018年统一高考招生划定的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有技能特长者,可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另外赋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1. 志愿填报。考生于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pzwb.heao.gov.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可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录取。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要依据录取规则,严格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要加大以中职生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须以可靠方式寄送考生本人,不得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2)。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送考生拟申请参加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高校。高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到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审时间集中安排在3月6日至8日,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三、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凡参加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 高考体检 ,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 高考体检 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各县级招办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严防未经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备案违规跨省招收的中职生取得高考报名、单招考试资格;严查中职生录取审批信息和单招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中的考生联系人雷同问题,严防违规组织生源。

四、招生章程
(一)规范章程制订
高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经法定代表人审定和签字。章程内容必须合法规范、真实准确、表述清晰,不得虚假夸大、模糊表述。凡涉及考生权益的事项,必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具体明确。我厅将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对单招高校的章程进行审核,高校务必于2月22日前上传招生章程及有关重要佐证材料。
(二)规范章程发布
高校的单招章程,须经我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内容。高校制作的招生简章和其他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的内容相一致。高校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招生章程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并按照高校的要求到校报到,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注册普通专科学籍。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高职单招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事关国家科学选拔人才、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优化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管理制度,加大保障力度,确保高职单招工作平稳顺利。
(二)要强化工作规范
各涉招涉考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号)的要求,切实规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程序和行为。要强化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和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进一步提高测试和笔试的组织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禁令,确保考试、录取公平公正。我厅重申“10个严禁”招生规定:严禁我省各类中职学校违规招收非豫户籍中职生通过注册中职生学籍参加单招考试,破坏单招秩序,败坏教育形象;严禁高校委托或参与社会机构巧立名目的各类宣传活动;严禁擅自进入生源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禁校企合作企业以高校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严禁以承诺录取、“预科班”等名义圈生源、侵害考生权益;严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向高校索取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和礼品;严禁高校及其教职人员直接或变相向生源学校支付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等有偿招生行为;严禁违反相关标准列支高额招生、宣传工作费用;严禁高校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高职单招排名;严禁考生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
高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高校的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负有监督责任,生源学校主要领导对其教职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县级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负有审查责任。各涉考涉招单位及其人员要认清形势、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法纪观念,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以良好的师德、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廉洁的形象取信于广大考生。按照从严治考的要求,我厅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对涉考涉招单位、高校及其工作人员在高职单招工作中的监督和举报,对违规招生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举报电话:0371-69691252,举报邮箱:hndzks@163.com。

院校专业: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前身为1956年创建的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现已成为一所以高职为主、中职为辅、成人继续教育协调发展、水利水电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4万余人,教职工520余人。新校区位于贵州(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是一所蕴含浓郁水文化特色的节水节能、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智慧学校。,建校以来,学院面向地方和水利电力行业培育了数以万计的水利电力类的技术技能人才,为贵州水利水电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贵州省水利厅授予“贵州水利人才摇篮”殊荣,学院先后荣获“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全省文明校园”“‘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特色合作项目学校”等近百项各级各类表彰及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入选贵州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润泽明德 崇实笃行”校训,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和“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的育人理念,对学生在政治思想、生活学习、工作就业等全面关心基础上实行严格的教育管理和规范要求,强调“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搭建思政教学主渠道、党课教育、道德讲堂、校园文化周、志愿者服务、社团活动等各类丰富多彩的育人平台,育人成效显著,被教育部、人社部共同授予“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学院高度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成人教育先进个人”“全国职教名师”“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大批各级各类先进典型。,学院目前开设有水利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土木工程类、管理工程类、智能工程类五大专业群,共计25个专业。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长期与贵州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贵州建工集团、中天城投物管公司、帝豪花园酒店、深圳万家灯火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省内外企业广泛开展深度校企合作。校内建有以水工综合实训中心 —— “大禹馆”和建筑工程实训中心 —— “鲁班馆”为代表的、能满足各专业实训教学需要的校内大中型实训基地20余个、各类实训室100余间,充分彰显“做、学、教”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学院已建成“向国兴大师工作室”“邓阿孜水利造价大师工作室” “杨正策省级名师工作室” “杨照祥省级名师工作室”,坚持以文化驭匠心,传承工匠精神。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培养,组织学生每年参加全省全国技能大赛屡获佳绩,整体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每年的毕业生就业率排名稳居全省高校前列。,近年来,学院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招收孟加拉国、泰国、柬埔寨等七个国别的上百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先后与美国、柬埔寨、哥斯达黎加、泰国、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多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每年组织优秀学生到境外大天天行交流学习。作为贵州省第一个“走出去”办学的高职院校,先后开办了“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柬埔寨马德望理工学院·亚龙丝路学院”和“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哥斯达黎加丝路学院”,与美国贝佛大学合作举办的大数据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也于2022年4月成功获得教育部正式备案。,学院与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南昌工程学院联办成人大专、本科教育,同时是全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考试基地、贵州省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院将继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扩规模、强内涵,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沿着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高职院校道路砥砺奋进、行稳致远!

以上,就是天天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联办中职院校排名表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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