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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院校排名28 求最新的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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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批本科院校综合实力排行榜

中北大学(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

(原华北工学院、太原机械学院)位于晋商之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创建于 1941 年,是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经、管、法、教 7 大门类,在国防科技领域和区域经济建设中有着重要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从05年开始试行11省一本招生,到07年已有22个省进入一本招生,一本专业达到20个左右。

学校现任党委书记 师谦教授,校长 张文栋教授,校庆日为 9 月 8 日。

学校占地 3146亩,建筑面积85.52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林木葱郁,环境幽雅。拥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体育场馆、游泳馆和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学生活动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等教学、科研、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化的图书大楼设有大型电子阅览室、音像资料室、情报学术交流室和学生专业阅览室,拥有中外文图书和电子图书 200 多万册。

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 31000 人,其中本科生 26000 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 2000 多人。学校设有 10 个学院 32 个系,以及研究生院(筹)、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后备军官教育学院(招收国防生)、信息商务学院、全国示范性软件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和教授自评权。除学历教育以外,学校还具有工程硕士、同等学力和教育部在职培养等研究生培养资格。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5206人,其中本科生2285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425人。设有10个学院及研究生院(筹)、后备军官教育学院(招收国防生)、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点58个,本科专业55个(其中国家管理专业9个)。具有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11个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和12个专业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电子测试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地下目标毁伤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仪器科学与动态测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动态测试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拥有国重(培育)学科,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国防科工委重点专业等 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专业,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

现有专任教师1642人,其中有正教授职称者226个;副教授508个;教辅高级108个;共副教授以上71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32人,硕士学位的教师946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1.7%。有兼职院士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全国劳动模范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60多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专家20人,在国家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39人,山西省高校教学名师获得者10人。

“十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863” 、 “973” 、国家攻关项目等) 80 多项,各类项目总数 1600 多项, 2005 年来每年科研经费都达到 1.2 亿元以上。科技成果取得了重大突破,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内的国家、省部级奖励 124 项。发表学术论文超过 6000 多篇,其中被 SCI 、 EI 等收录 800 多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 100 多部。

60 多年的办学历史和浓郁的文化积淀,学校以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国家培养出各类优秀人才 7 万余名。“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中大毕业生一直深受兵器、航天、航空、部队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 90% 以上,位居山西省乃至全国高校前列。 每年中国兵器,航空,航天等部门都在中北进行专项招聘会,并且中国航天科技总公司还在中北设立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的学校(除中北外)均系985院校,以表彰其对国家航空事业的作用。

全国排名前十的高职院校

全国排名前十的高职院校:

1、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于1993年创建,是中国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2000年、2004年原深圳市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卫生学校分别并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首批立项建设院校,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验收成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1999年成为国家首批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2004年,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北京邮电工业学校合并组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3、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溯源于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和1945年的青岛私立商科职业学校,历经山东省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商业部兽医专科学校、山东财经学院中专部、山东省商业学校(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等办学时期,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山东省商业职工大学和山东省商业学校组建而成。

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区”的试点项目院校;入选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双高计划”第一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5、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6、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的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浙江工业大学金华分校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金华理工学院(筹)。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性质为民办。从筹办至2000年,浙江农业机械学校、金华贸易经济学校、金华农业学校、金华师范学校、义乌师范学校、金华卫生学校等6所学校相继并入。2003年学校转为公办。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7、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52年的杭州工人技术学校,1953年,更名为杭州工业学校;1958年,升格为浙江机械专科学校;1960年,在与浙江大学的冶金系和煤炭系、浙江电力专科学校、浙江纺织专科学校合并的基础上成立杭州工学院;1961年,并入浙江大学;1964年,重新组建浙江工业学校;1975年,更名为浙江机械工业学校。

8、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改制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9、天津市职业大学

天津市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南开大学第二分校、天津大学化工分校,1982年改建为天津市职业大学;200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之一。

10、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可追溯到1923年美国人在华开办教会学校——中华三育研究社;1946年,南京政府开办江阴农校;1951年,中华三育研究社和江阴农校合并为江苏省句容农业学校;随后,上海高行农校、江苏省南通农校、江苏省淮阴农校的畜牧兽医专业并入;1975年,开办“五·七”农业大学;2002年6月,升格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天津市职业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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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介绍

一、排行要素
1、国家重视程度(各个时期的重点大学、国家投资力度)、实验室装备、对国家的贡献
2、学术水平(论文)、学科精品度
3、师资力量(博士的比例、来自名牌大学的比例、敬业精神及精神面貌、工作业绩及在全国同类学科同行中的地位) 、博导规模及效率
4、新生入学成绩、教学质量
5、学校的文化、理念、学风、校风
6、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状况进行加权分析---历史(权重10%)、现状(80%)和未来发展(10%)综合权衡。
二、中国的大学权威排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重庆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北大学兰州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介绍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再加上北航、天大、南开、人大、北师大这五所,共计十五所大学组成当今中国高校的国家队。

中国的重点大学

一、六所重点大学: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十六所重点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六十四所重点大学(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文革结束,国家又增加了一批重点高校,并重新宣布了过国家重点大学名单: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山东大学 湘潭大学 南开大学 西北大学 云南大学 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2所)
清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南工业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理工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 东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西北轻工业学院天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大庆石油学院 东北大学 石油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燕山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东华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青岛海洋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气象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江苏理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长春科技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武汉工业大学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中山医科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

重点林业院校(1所) 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 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 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 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 国际关系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八、“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九、首批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 22所高校首批试办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十.1986年第二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10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因北京医科大学和上海医科大学分别合并到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目前实际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准了北方交通大学等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石油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002年5月,教育部批准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海河大学2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后来又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
至此全国总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国34所考研自行确定复试录取线的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十三、首批拥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四、31所副部长级大学(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1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书记和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迄今为止,全国副部级高校总共31所,(*注: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因此14+7+11-1=31)

十五、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27所(注:非预审)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后又有高校要求在“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至此“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院校增加到50所。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选“211工程”的95所大学名单
继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设的 27所大学之后,1997年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陆续加入“九五”首批“211工程”建设的50所院校,截至2003年,入选 “211”工程大学总共达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这95所大学的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十七、进入“985工程”大学
第一部分: 已进入“985工程”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资助经费总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
1. 目标定位:“世界一流大学”
北京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清华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2. 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浙江大学 14亿 (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7月26日
复旦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国科技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学 9亿 (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9月1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 12亿 (6亿+6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学即所谓的“2”+“9”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大学的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虽已签约、但经费未公布)

3. 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
1)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
年9月23日
西北工业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
以土地等形式) 2002年1月22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两校共1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汉大学 8亿 (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学 7.2亿 (4亿+3.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学 7亿 (4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2日

2)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的大学:
中山大学 12亿 (3亿+9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 8亿 (3亿+5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6日
东南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式) 2001年2月13日
厦门大学 6亿 (3亿 +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001年2月22日
同济大学 6亿 (3亿+3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2年6月26日
重庆大学 5.4亿 (3亿+2.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1年9月28日
兰州大学 4.5亿 (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2月9日

3) 中央资助经费为2亿的大学:
中南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 2001年8月8日
华南理工大学 4亿 (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10月26日
东北大学 4亿 (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 2002年1月23日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3.6亿 (2亿+1.6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国海洋大学 3亿 (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2004年,又有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天天入“985工程”的行列,使“985工程”大学总数达到38所(34+4)。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投资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哈工程、南理工、南航在国防科工委的支持下曾于2003~2004年集体冲击985二期,但鉴于教育部关于部委、行业大学名额平衡,冲击未遂,至此,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投入资金资助(例如:哈工程3亿+2亿+1亿由国防科工委、海军、黑龙江三方共建,南理工2亿+2亿+1亿,南航2 亿+2亿+1亿)按985工程标准,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但也是由于部委、行业平衡,2004年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天天入“985工程”二期的行列)

十八、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十所重中之重大学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十九、教育部直属大学
从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了一批又一批的大学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如北大、清华、人大、复旦等。70 年代末,只有不到30所,然而从90年代中后期起,急剧扩编,至今已有72所大学纳入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些大学只是教育部直属的,他们中有的纳入全国重点大学(如全国六所、十六所、六十四所、八十八所重点大学,211工程95所重点大学,985工程38所重点大学),有的则不属于全国重点大学。到目前为止,仍有十几所教育部直属大学未纳入国家211工程(即不属于国家重点大学)。因此教育部直属大学与全国性重点大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当然全国的著名的重点大学主要集中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个集团,除外还有直属中科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国防科工委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2所教育部直属大学名单: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无锡轻工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青岛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石油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 河海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东华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长安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二十、国防科委院校
国防科工委院校是规模仅次于教育部直属院校的另一个大学集团。1952年,中共中央指定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所大学为国防院校。
国防院校后来又改名为国防科委院校。从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大、成都电讯、南航加入到国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国共有八所国防科委院校:哈尔滨工业大学(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大学(导弹 & 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 & 导弹)、上海交通大学(船舶&火车)、西北工业大学(飞机&导弹 & 船舶)、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太原机械学院(兵器)
1966年,国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哈军工(国防科大+哈工程)、西军电(西电)、南炮工(南京理工)。
七十年代初国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分配到航天部。上海交大分到船舶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分到航空部。北理工、南京理工大学(即南炮工)分到兵器部。电子科大(成都电讯)、西安电子科大(西军电)被分到电子部。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分别归中央军委和船舶部。随后,上海交大转到教育部;电子科大、西安电子科大分到电子部后来又归到信息产业部。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哈工大(航天)、北航(航空、航天)、北理工(兵器)、西工大(航空、航天、航海)、哈工程(航海、核能)、南理工(兵器)、南航(航空)。该七所国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学;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哈工程是1996年8月前首批27所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大学,1999年开始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陆续进入教育部985 工程大学。(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全额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

*二十一、国防院校十分重要的地位
1、50-60年代四所国防院校全部纳入国家重点扶植的10所大学(清华、北大、复旦、西交大、中科大、哈军工<70年哈军工解体为国防科大和哈工程>、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共中央指定16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贷款的10所大学中,国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国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国在联合国备案的14所重点大学国防院校占了4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国防科技大学、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后补上的)。
6、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长级),国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6年8月,通过首批211工程立项审核通过的大学共27所,国防院校也占了5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哈工程) 。
8、1999年开始的985工程,获取中央资助在6亿(含6亿)以上,且总资助在9亿(含9亿)以上的大学13所,国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9、从2003年开始,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国防科工委资助按985工程标准建设,总资助也都超过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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