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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单招院校排名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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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百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和“阳光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国家代码:12792

浙江省代码:0065

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稽山校区)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路2801号(镜湖校区)

学校网址: http://www.zyufl.edu.cn/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举办单位:浙江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条 学校始创于1981年,现建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开设23个本科专业,含英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等10个外语语种,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大,外语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院校。

第四条 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与美国百年老校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University of Indianapolis)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以下简称国际学院),共同培养三年制高职学生,国际学院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惯例与规则,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并能独立参与国际商务竞争与合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国际化的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及其他招生重大事宜的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等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四章 学历证书

第六条 学生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取得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同时授予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毕业生授予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国际学院学生在三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可以获得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毕业证书。学业成绩达到美方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后,可同时获得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颁发的副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层次)。毕业后,有志出国深造的学生可申请赴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攻读本科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八条 学校面向浙江、江苏、福建、广西、广东、湖北、山西、江西、重庆、湖南、安徽、甘肃、河北、贵州等14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层次学生。其中面向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二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艺术类(美术)、单考单招招收本科层次学生,面向第三批高职、单考单招招收高职层次学生。国际学院主要面向浙江省第三批高职、单考单招考生招生。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九条 如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相关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调整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国际学院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项目须为英语,能适应国际合作办学所要求英语学习和考试环境。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项目为英语,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单科要求:报考本科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专业考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含)以上(以满分150分计。江苏省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80分以上(含))。

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录取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程序为:

1.按照考生填报专业的志愿先后排列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2.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专业时,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没有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将予以退档。

3.投档成绩相同者,根据各省综合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招生认可省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按英语类招生,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八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详见《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在浙江省内选爱扬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录取政策按照《浙江省选爱扬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办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在报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按学年收取。经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

第八章 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SPT系列奖学金、学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等。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有志报考越秀的优秀考生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本科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2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文、理科前2名者;

一等奖:1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且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3名者;

二等奖:1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外省考生按 投档线 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2名者;

三等奖: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6名。外省考生按 投档线 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

外语特别奖: 3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以上者。

(各项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详见学校《学生手册》)

第九章 帮困助学

第二十四条 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多项贫困助学基金,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也设立品学兼优贫困学生专项出国(境)交流学习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经申请后从事行政助理、后勤服务、图书馆管理等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取勤工助学金。

第十章 录取查询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省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有关途径查询录取情况;省外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有关途径查询。同时,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 http://zs.zyufl.edu.cn/ )查询录取情况。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2016级学生分设两个校区学习:

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的新生在镜湖校区就学;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新生在稽山校区就学。国际商学院新生第一年在稽山校区就学,专升本新生在镜湖校区就学。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切实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实行 “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575-88378476。

第三十条 如以上录取规则与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不相符的,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学校稽山校区)邮编:312000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学校在线咨询: http://zs.zyufl.edu.cn

学校传真:0575-88336659 招生信箱:zs@yxc.cn

学校网址: http://www.zyufl.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zyufl.edu.cn

招生微信:zs-yxc

招生微博: http://weibo.com/yxzsb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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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直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具有69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河南省商业干部学校和河南省商业学校。河南省商业干部学校于1950年创建于开封市学院门街,河南省商业学校于1960年创建于郑州市节俭街。1990年两校在农业路36号合署办公。2001年与河南财经学院联合办学,名称为河南财经学院经贸职业学院。2004年升格为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起,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合举办应用型本科层次教育。
学校坐落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现设有财税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语旅游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工程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社科、体育2个教学部。另设有河南省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中外国际合作办学项目5个,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合举办应用型本科专业3个。目前有在校生23000余人,位居河南省同类院校第一,图书馆藏书达114.9万册。
学校开设专业以商科类为主,实行经、管、工、文、艺多科类协调发展,形成了“突出商科、非商融商”的办学特色。学校开设有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与水利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新闻传播大类等共51个专业。其中,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软装陶艺)为全国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装潢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国际经贸与贸易、投资与理财7个专业为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装潢艺术设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6个专业为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管理学原理》、《实用英语》、《图形图像应用技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会计综合实训》、《实用酒店英语》6门课程为河南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被教育部认定为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际贸易教学团队、会计电算化教学团队、电子商务教学团队、计算机应用教学团队、商务英语教学团队5个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管理学(会计学)教师团队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是全国首批创建的200个教师团队之一,河南省仅有6个团队入选。
学校硬件设施完备、教学实训条件优越。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验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阶梯教室等;建有计算机校园网、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中心等现代化设施等;学校按照专业集群发展的整体规划,先后成立创新创业仿真综合实训中心、河南省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分园、计算机公共实训中心、陶艺研究所、数字语音实训中心、信息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实训中心、财经校企共享实训中心、物联网技术实训中心、多模态外语实训中心、空中乘务实训中心、文化创意实训中心、BIM校企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等13个实训中心,建设了涵盖学校所有专业的实训室共计98间。其中,电子应用技术实训基地、物流管理实训基地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电子商务专业为河南省中职师资培训基地。2018年,学校建成河南产品直采体验中心,吸纳知名电商企业入驻,搭建线上线下综合平台,为河南产品提供“销全国、卖全球、誉天下”的服务,推进实施电商扶贫,开展校地结对帮扶;2019年,学校投入使用13间智慧教室,使用面积1800m²,规模位居全省高校第一。此外,学校高度重视智慧校园建设,智慧校园建设成为我校办学核心特色之一。目前教学楼、学生宿舍已实现空调、无线网全覆盖,教职工考勤使用人脸无感知技术,同时开发了OA办公系统,实现了无纸化文件运转。
学校以“以人为本、质量为先、就业导向、技能立身”为办学理念,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校对接地方产业、专业对接行业企业、教师对接职业岗位,通过“订单培养”、“分层次教学”、“三级技能竞赛”和“双证书培养”等为地方企业事业单位输送了大量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学历提升工程”、“双师素质工程”、“职称晋升工程”打造了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优秀教学团队。学校注重强化学生技能提升,形成了特色竞赛机制,2018年全国高职国家三大奖项排行中,学校以13个奖项、60分总成绩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职第31位、全省第2位,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学校进入国赛的11个赛项全部获奖,排名位居全国第十、全省第一。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数位列全省第2名。
学校坚持把“以生为本 立德树人”作为学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砺志、敬业、致能、乐群”的校训精神,坚决贯彻严管厚爱的管理理念,突出养成教育的工作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规章制度为抓手,以文化化人为目标,不断创新学生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养,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美丽校园,形成了“学习型、服务型、务实性、创新型、安全型”五型智慧学生工作新模式,荣获了河南省首届“大美学工”先进集体、河南省工人先锋号、河南省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等多项荣获称号。
学校近年来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力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办学,从2015年起,学校先后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合办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与澳大利亚精英高等教育学院合办会计专业;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合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7年,我校承办了国家商务部援南苏丹IT技术培训班,为刚经历战火的南苏丹重建培养紧缺人才;2018年,学校成功获批国际留学生招生资格并实现招生,从巴基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国际留学生29人;选派20余名教师赴英国、德国、澳大利亚、马拉西亚等国家学习交流。
近年来,学校的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南省示范学校、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校、“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高校(高职高专)”等荣誉称号百余项。学校先后被批准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等。在2019年全国1418所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位居第96名,在全国商科类高职院校中位居第9位,河南省第一位。2019年6月份,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江苏单招学校排名前十

江苏单招学校排名前十如下:

一、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原名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地处素有“中国化工摇篮”之称的中国重化工基地――南京市六合区,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2015年2月16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是中国重化学工业的先驱者范旭东、侯德榜等人创办的“远东第一大厂”――永利化学工业公司�E厂厂办校。

二、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由原无锡无线电工业学校与原锡山职教中心校于2002年8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组建而成,隶属江苏省教育厅。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

三、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工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其前身是中国近现代民主革命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黄炎培先生于1918年在上海创办的中华职业学校,该校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专门从事职业教育并以此冠名的学校。

四、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起源于1946年9月的“江苏省立苏州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是苏州最早建立的工科类职业技术学校。200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州高级工业学校(含苏州市电子学校)、苏州市虎丘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市机械学校合并升格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五、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创办于1953年,2001年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是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院校。

六、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江苏省省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其前身是1911年美国基督教会创办的私立博习医院护士学校,是江苏省唯一的卫生类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七、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7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南京海运学校和南京航运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主要培养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国际运输管理、港口管理、国际贸易、船舶制造、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商务英语等高等职业技术人才。

八、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太湖之滨――江苏省无锡市。学校前身是1959年3月原国家农机部创办的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2012年学校与江苏大学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

九、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江苏省无锡商业学校,2000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南通职业大学

南通职业大学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江海交汇、人文荟萃的江苏省南通市,是一所经省政府、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工、文、管理和艺术类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办学历史最长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江苏单招的含义

一种是中职生参加的“单招”;
另外一种是普高生参加的“单招”。两者考试内容是不同的,而且学校对两者的招生计划也是分开的!
“单招”是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厅批准的高等学校在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范围内,自主确定招考条件、考试内容和办法、自行组织 考试、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名单的一种普通高考招生形式。
实施高职单招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评价录取方式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及毕业后的各项待遇与参加统考考试入学的同层次学生一样,只是入学选拔方法不同。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后,被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单招是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举措,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单招学生与统招学生在进校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和教育、教学、 毕业文凭等待遇相同!
毕业证问题!
单招生被录取后和高考生在校享受同样的待遇,拿相同的毕业证,也可以和高考生一样参加专转本考试,所以说单招生的待遇和高考统招生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
夏季高考是在每年夏天大概6月7.8.9举行的高考,面向高三学生开放。
对口单招是向职高和技校学生开放!对口单招往往在每年的春天3.4月份举行,所以又叫做春季高考。
春季高考,也就是所谓的高职提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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