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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学现场招聘会 2022山东就业信息网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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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就业信息网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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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同时期的就业选择。
一、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2022年1-7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国资委、团委以及山东广播电视台、各媒体组织开展,针对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通过开展多渠道招聘宣讲活动、举办线上专场招聘活动、择时择地组织线下校园招聘会等措施,引导供需双方充分对接。

二、山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邀请赛暨胶东经济圈第二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2022年1-6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大学(青岛)主办,主要面向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五市驻地高校(本地校区)的在校大学生,并邀请省内其他地市20所高校大学生参与,分为山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邀请赛和胶东经济圈第二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两场赛事活动同步启动。进一步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提高就业技能与实践能力。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2年3-5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系列活动。2022年3-6月、9-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针对应届省内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面向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轮动举办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校园招聘活动,实现全省高校和应届毕业生全覆盖。

五、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2022年3-5月,面向全省高校举办2022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双选会。11-12月,举办“寒冬送暖就业先行”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促进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六、高校毕业生留鲁就业体验日活动。2022年3-6月、9-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驻鲁高校、1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质企业,针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学年和毕业上一学年在校大学生,组织就业体验专项活动,让大学生走出校门走进优质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产业园进行岗位或职业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鲁就业率和优质企业就业率的“双提升”。

七、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2022年3 -7月,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面向2023届普通师范类专业毕业学生举办第十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强化师范类高校学生教学技能、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和从业能力。

八、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特聘行动。2022年4-10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联合开展,面向2022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为重点,兼顾2023届残疾人毕业生以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招聘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等活动,对残疾人毕业生进行多形式、多维度的就业帮扶,促进残疾人毕业生充分就业。

九、山东省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大赛。2022年5-7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开展,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展现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和风采,提升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360行动。2022年8-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面向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开展特色招聘、职业指导、培训见习、困难帮扶、权益保护、政策落实等六项专项行动,确保零断线服务,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

十一、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以2023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现场招聘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组织“就业指导进校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十二、就业育人主题服务活动。2022年11-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开展,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开展校企供需对接、职业技能提升、就业育人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参与率、留鲁就业率,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72名,其中:陕西延安中学20名、延安市实验中学20名、延安实验小学4名、延安枣园小学3名、延安开放大学4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10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6名、黄龙县中学5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8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2.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11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3.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4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意愿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教育局:0911-7090802 15667562651(周海峰)
陕西延安中学:13038445023(张老师)
延安市实验中学:13891139828(李老师)
延安实验小学:13992137263(景老师)
延安枣园小学:18992162876(张老师)
延安开放大学:15667587757(兰老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18091101558(于老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13038567718(沈老师)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18091134326(贺佳宇)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教育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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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62名,其中:延安市人民医院30名、延安市中医医院15名、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2名、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6名、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5名、黄龙县医疗卫生系统4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2月22日
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东院学生活动中心4层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时间:2023年3月19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学生礼堂(杏林园学生食堂3楼)
3.西安交通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5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雁塔校区生活区(朱雀大街102号)体育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卫健委和黄龙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卫健委:0911-7090867
联系人:郭鹏 17791152600
延安市人民医院:0911-28880266
联系人:张家玮 13991781111
延安市中医医院:0911-2183817
联系人:王栋 15709117707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0911-2660211
联系人:白林霞 15909222870
延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911-8051012
联系人:李夏波 18109111920
延安市第四人民医院:0911-8068989
联系人:曹宁 13891120080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联系人:贺佳宇 18091134326
黄龙县卫健局:0911-3313186
联系人:冯官义 13891117080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优质教育师资力度,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县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等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应聘考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4.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6.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2023年2月7-8日全天(9:00—12:00,14:30—17:30)。
招聘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招聘会现场发布。
(二)专场招聘会
由海南省教育厅举办海南省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实行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双向选择。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考生须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在供需见面招聘会现场进行,须携带2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并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报名表(详见附件2)等材料,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内容。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顺序排列;如学历层次相同,按教师资格证层次高低顺序排列;如仍然相同者,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全部成绩在招聘点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聘岗位职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签订协议
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与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
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
空缺岗位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经人社、编办等部门核准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由聘用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本次招聘会防疫工作将根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考点所在市县最新防疫工作要求进行调整相关要求执行,请参会考生严格落实。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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